欧盟理事会发布了多项号令,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禁止进口的措施。如欧共体1983/129、1985/444号令规定,禁止进口海豹和海狗的毛皮及其派生产品。另外,欧盟还根据世界上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颁布一些临时或紧急禁令。如2002年1月25日欧盟正式通过决议(2002/6 9/EC决议),宣布对中国出口的动物源性食品(包括水产品)实行全面禁.止进口。据不完全统计,2001年我国向欧盟出口的水产企业总数为95家,2002年侮个企业因欧盟禁令所遭受的损失平均在300~500万美元,95家企业对欧盟水产品出口贸易金额合计约6.23亿美元、贸易量达13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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