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内容区

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税务知识

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涉及的所得税应如何进奄于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

发布:sangnan 分类:税务知识 来源:长沙发票
Tags:

问: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涉及的所得税应如何进奄于会计处理和纳税调整?·

答:按照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企业销售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其相关的收人、成本等一般应直接冲减退回当期的销售收人和销售成本等。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涉及的报告年度所属期间的销售退回,应当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调整报告年度相关的收人、成本等;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只要购货方提供退货的适当证明,可冲减退货当期的销售收人。企业年终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前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应作为报告年度的纳税调整。企业年度申报纳税汇算后发生的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所涉及的应纳税得额的调整,应作伪本年度的纳税调整。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销售退回,可能因发生于报告年度申报纳税汇算清缴后,相应产生会计与税法对销售退回相关的收人、成本等确认时间不同以外,对于其他的销售退回,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的规定与税法规定是一致的。

转载请注明:长沙代开发票 首发于:http://www.jewelns.com/
本文链接地址:http://www.jewelns.com/210.html
  • 上一篇:软件公司为客户开发的软件可否确认为无形资产?软件公司购入的商品化软件是否作为一般商品核算?
  • 下一篇:金触机构的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是否也按不含往来收入为基数来计算?